偷拍乘客 公車司機停止出車
〔記者鄭學庸/台北報導〕一名台北聯營欣欣客運公司林姓司機,私自在公車上裝設監視器拍下與乘客互動的情形及乘客醜態,張貼在部落格任人瀏覽,引發爭議;這名林姓司機昨天與欣欣客運共同召開記者會向社會道歉,林姓司機表示,裝設監視器是為了自保、釐清可能發生的乘載糾紛責任,「絕無嘲笑乘客的意思」,欣欣客運除了停止派車給這名司機,也表示將交由公司人評會決定是否進行懲處。
壓低頭上的棒球帽帽緣,戴著一枚銀色耳環和墨鏡,擔任客運司機三年、六十一年次的林姓駕駛對著鏡頭向社會大眾道歉;他說,自己當初是為了自保、釐清可能發生的乘載關係責任,因此私自在駕駛座前裝設監視器,並且出於幽默而將影片公布在網路上讓人瀏覽。
這位在網路上化名「布達佩斯」的林姓司機表示,入行三年他看過大學女生下車時忙著刷卡而沒站穩,結果跌倒導致脾臟破裂,卻要求司機賠償八十六萬元,他自己也曾勸告乘客站穩,結果被罵「神經病」、「多管閒事」,還被對方向公司反控遭司機辱罵「神經病」;林姓駕駛說,他張貼自行錄製的影片,就是為了「凸顯凡事不必然都是司機的錯」,而他為了顧及乘客的隱私,已經自行將影片打上馬賽克,但想不到還是無法被大眾諒解。
台北市交通局鼓勵各公車業者裝設車上攝影機,目前全市三千多輛公車中,約有十六%已完成裝設。欣欣客運業務部經理劉繼華表示,欣欣客運目前約有四百輛車,其中只有二十五輛裝設攝影設備,拍攝內容都由公司嚴格控管。
台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表示,已經行文要求各公車業者加強員工的教育訓練,嚴格控管監視器拍攝畫面,並將把這次事件納入欣欣客運年度的公車評鑑考量。
這段新聞讓我困惑了
為什麼不能拍
因為司機沒有拍到有人發走路工 不然這個影帶就會理所當然的放到媒體上被播放給大家每天吃晚飯的時候一起看?
因為司機沒有拍到竊賊 不然警察伯伯也會跟他調帶子TVBS也會搶著播?
不不不
不是不能拍是不能放到部落格 所以意思就是說 媒體有新聞自由保護著
而部落格沒有 部落格不是媒體 所以不可以有新聞自由
我還是不太懂?
還有
這位司機以攝影拍攝 這與作畫被對待的方式是不同的
我們有一位計程車司機喜歡畫他的乘客
這次台北雙年展還參加展出
可是這位公車司機
被認為是偷拍了他的乘客
所以只要他在他的車體外頭告知他的乘客
本車設有監視錄影帶上車前請補妝
這樣就可以了嗎
下屆台北雙年展策展人
請記得這位公車司機布達佩斯的作品
因為他不想當赤裸人吧
- May 13 Sun 2007 14:58
對下面那段新聞感到困惑 亂亂想一通